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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1 21: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1       报名截止:2021-03-31
为切实缓解我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的状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计划内组织实施招聘2021年市县区卫生健康系统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1.市直卫生单位和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需具备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县(市、区)直卫生事业单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麻醉专业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21年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017年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58个,昭通市中医医院4个,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5个,云南省滇东北区域中心医院100个,昭阳区13个,鲁甸县16个,巧家县2个,镇雄县5个,彝良县1个,永善县3个,绥江县4个,共计214个。(招聘岗位详见昭通市市县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二)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址:(见附表)。
(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昭通市市县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登记表、一本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一本以上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非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昭通市市县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登记表、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相关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四)考试、考核、聘用。
1.面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进入下步招聘程序。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进入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所有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考核。考核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学校的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予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考核、体检均合格者,于5月30日以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由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放弃。
5.整个招聘工作不进行递补。
6.凡拟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